在法院阶段取保候审规定的条件如下:
(相关资料图)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4.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的妇女;
5.应当逮捕但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6.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充分的;
7.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8.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9.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10.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二、《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五十五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找法网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金额为一千元,决定机关应综合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情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条件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取保候审之后的程序为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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