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8 证券简称:节能国祯 公告编号:2023-018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程进度,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
机构申请的金融债务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最终以各机构实际审批的
授信额度为准)。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
及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实际发生的融
资金额为准。
融资租赁、信托、资产证券化等。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
以相关机构最终审批为准。
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
决定申请授信的具体条件(如合作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
文件。
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
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
付能力等,认为: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符
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申请授信
额度,有助于解决公司发展所需资金,为公司业务的拓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0亿
元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公司进一步发展所需的正常运作,有利于促进公司
业务的拓展及企业发展,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
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授信事宜。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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