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辖区道路通行环境,全力预防和减少涉酒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3月10日晚,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有效打击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01
桂平大队
(资料图片)
桂平大队结合辖区实际,采取“定点为主、巡查为辅、点线结合、教罚相兼”的方式,通过在重点路口设置执勤卡点,强化国省道及城区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不断提高路面见警率与管事率,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02
平南大队
平南大队结合辖区交通违法以及事故发生规律特点,以餐饮娱乐场所、地摊夜市周边道路以及进出城主要道路,在涉酒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点段设置临时检查点。重点排查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带动整治超员超载、涉牌涉证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03
二大队
二大队结合辖区实际,认真总结研判酒醉驾等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在江南转盘、罗泊湾红绿灯等重点路口设置执勤卡点,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期间,大队民辅警充分利用酒精检测仪、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严格盘查过往车辆,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此外,各大队执勤民警坚持现场整治与宣传教育并重,对过往司机大力宣传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醒广大驾乘人员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典型案例曝光
01
3月10日20时42分,陈某某驾驶桂R6****二轮摩托车在桂平市麻垌镇圩口路段行驶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陈某某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桂平警方依法对陈某某作出拖移机动车,罚款1350元的处罚。
02
3月10日21时41分,欧阳某某驾驶桂RC****二轮摩托车在桂平市区现代豪庭路口行驶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欧阳某某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桂平警方依法对欧阳某某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
03
3月10日20时26分,杨某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桂平市麻垌0公里600米段行驶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杨某某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悬挂机动车号码牌在道路行驶、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桂平警方依法对杨某某作出拖移机动车,罚款1550元的处罚。
04
3月10日20时20分,韦某驾驶车牌号为桂R*****小型轿车在贵港市中山路/江南大道路口100米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对韦某进行酒精呼吸测试,测试结果为24mg /100ml,韦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
05
3月10日20时30分,胡某无证驾驶报废二轮摩托车在贵港市中山路/江南大道路口100米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对胡某进行酒精呼吸测试,测试结果为48mg /100ml,胡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胡某还涉嫌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罚结果:罚款1800元。
06
3月10日22时40分,张某驾驶车牌号为桂R*****小型轿车在贵港市中山路/江南大道路口100米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对张某进行酒精呼吸测试,测试结果为67mg /100ml,张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
07
3月10日21时28分,在平南二环路三中路口前路段,桂RC2***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6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
08
3月10日21时00分,在平南二环路三中路口前路段,桂R17***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被民警拦下检查。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罚结果:罚款105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3分。
09
3月10日21时10分,在平南二环路三中路口前路段,桂R61***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驾驶员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
整治行动还在持续开展
请广大司机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图文:桂平大队、平南大队、二大队
关键词:
热门推荐
最新资讯